民国二十年代北京物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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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,北京作为当时的政治文化中心,物价的波动无疑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。我很好奇,那个时代的物价水平究竟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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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国二十年代,北京的物价水平相对稳定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物价有所波动。当时,货币主要以银元和兑换券为主,采用银本位制。在1912到1919年间,物价起伏不大,但到了1926到1927年间,市场出现波动,物价上涨。以1912年为基数,到1926年,北京市的批发物价上涨了48%。具体到生活必需品,比如大米、猪肉、白糖、食盐和植物油等,价格都有所上升。例如,大米从1911到1920年的每斤3.4分钱上涨到1926到1930年的每斤6.2分钱。猪肉、白糖、食盐和植物油的价格也有所上涨。

在生活水准方面,二十年代北京的“四口之家,每月12元伙食费,足可维持小康水平”。而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每年伙食费大约为132.4元,即每月约11元。当时,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元以下。对于学者教授等中产知识阶层,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(伙食、房租、交通费)大约80元,已经很宽裕了。教授、讲师们的收入普遍在200元以上,甚至可达400元,因此他们能够享受较高的生活水平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不同职业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存在差异。例如,拉人力车的男性收入有限,且车租占收入的1/3,而小学老师则条件相对较好,但工资发放可能不稳定。此外,铜元的长期贬值消耗了低收入家庭的真实购买力,而银元工资则相对免疫于这种贬值。

总的来说,民国二十年代北京的物价虽然经历了波动,但整体上,生活费用相对稳定,不同社会阶层的生活水平存在明显差异。

总的来说,民国二十年代的北京物价,不仅是经济现象的反映,更是社会变迁的一个缩影。通过研究那个时期的物价,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和社会结构。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很久,但这些历史资料对于我们今天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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